北京9月4日讯(记者 马先震) 济南市邮政管理局近日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年08月12日,济南市邮政管理局就济南速派供应链有限公司(品牌:极兔)未向协议用户书面告知包装物要求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4年7月30日,济南市邮政管理局对位于济南市长清区平安街道办事处石庄村时代路88号1号仓库的济南速派供应链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抽查该公司协议客户服务合同,该公司于2023年6月1日与山东兰光商贸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协议,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向协议用户书面告知所提供的封装用品和胶带应当符合国家规定,涉嫌违反《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经调查取证,济南速派供应链有限公司存在未向协议用户书面告知包装物要求行为,涉嫌违反了《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依据《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济南市邮政管理局对济南速派供应链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3000元)。依据《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济南市邮政管理局责令济南速派供应链有限公司十五日内改正违法行为。
天眼查APP显示,济南速派供应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是一家以从事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协议用户提供邮件、快件封装用品和胶带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向其书面告知,所提供的封装用品和胶带应当符合国家规定。
《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规定,使用塑料包装袋、普通胶带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使用有毒物质作为邮件、快件填充材料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